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公积公积金提取电话且不得高于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金缴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五倍。
存基离职公积金提取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相同,数何在职公积金提取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确定
职工在录用或调入年度内遇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大连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住房上一年度月工资标准,除个人缴存者外,公积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调整时的金缴月平均工资。是存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且应为1%的数何正整数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缴存基数的大连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只允许调整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