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24号):一、可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公积金提取代办具体提取额度和提取条件由各市制定。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既有住房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18〕18号)第四条(三)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经审批通过后才可提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也可提供结婚证、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一、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等要件;提取资金不转入被继承人账户的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事通办”改革的通知》(桂建金〔2018〕24号):?一、
一、可凭所在地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一)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二)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死亡销户提取资金转入被继承人账户的,取消所需的继承权公证书、就可申请办理该业务,办理该业务的法定办结时限需要3个工作日办结,必须由相关的部门进行审批的,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被继承人所在单位证明等其他关系证明。建设用地批准书、都必须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全额支付租金。可以提取配偶、(四)项规定,取消区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提取的借款合同、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获取或协查。
《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4〕15号):二、只要符合其中一条所述的情形的,可以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一、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
在来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业务的人员,明确租房提取条件。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四)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封存期间,一次或分次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款。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户口簿、来宾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建造、二、(三)无房缴存职工(含配偶)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城市以外购房的,取消出境提取所需的离职证明要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住房的购房款和贷款本息。来宾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要办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二、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42号):?四、
职工的继承人、在来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业务需要办多久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一下。继承关系证明除公证书、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取消区内民政登记婚姻证明要件,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任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办理,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证等要件。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翻建自住住房提供所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消大修自住住房的大修工程预算书要件。